| 根据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:企业,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场所,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,均应当按照《税收征管法》及《实施细则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。 第四十二条规定,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,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,并依照《税收征管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,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依照《税收征管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: “(一)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;……”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经税务机关提请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。 综上,企业从事销售活动应当在主管国税办理税务登记,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。
看完该篇文章人的还看过: ·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如何缴税 ·核定征收企业取得补贴收入的税务问题 ·论中小企业内部财务审计问题与对策分析 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·企业转让不动产违约收取利息该如何缴纳营业税
|